各班级:
近日,我校将组织遴选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前往香港、澳门交流学习。“优秀学生访港团”拟定于2026年7月赴香港进行为期4天的交流学习,“优秀学生访澳团”拟定于2026年7月赴澳门进行为期4天的交流学习,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展为准。
一、推荐名额
我学院可分别推荐赴港和赴澳交流学习候选人各1名,推荐学生以港澳台侨学生为主,特别优秀的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也可推荐。校级学生组织名额单列。
二、候选人要求
1.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原则上,推荐学生为非毕业班同学。同时,推荐学生还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曾获得“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或3044永利集团大学生标兵(个人或团队)。
(2)担任院级及以上主要学生骨干。
(3)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4)有一定才艺特长及其他突出表现。
5.所推荐的学生需先在学院内公示无疑议,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办理通行证件,妥善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出发。
6.入选学生需保证在交流学习期间能全程参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7.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未参加过中国文化之旅冬夏令营及各类省外培训活动的学生骨干。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准备好对应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于4月22日下午17:00前交至文科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参考“张三+访港团”“张三+访澳团”,于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1719083913@qq.com。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
2.单位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等额排序报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复核、面试,确定人选。
附件:
1.2026年“优秀学生访港团”“优秀学生访澳团”候选人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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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