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香港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福建省政协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委员、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创会主席施教斌先生发起,在福建省政协常委、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创会副会长洪嘉恩女士捐资支持下,决定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名额
面向在校全日制香港本科生、研究生,每生2500元港币。我院资助名额为正选2名、备选1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已获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或“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再重复申请。
6.教育基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当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的;
(3)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具体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资助者;
(2)申请者是香港公共屋邨住客。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填写基金申请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好对应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于4月23日中午12:00前交至文科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参考“张三+洪嘉恩教育基金”,于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1719083913@qq.com。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
2.单位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等额排序报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复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获得者名单。
四、教育基金的发放和教育管理
(一)对于获资助的香港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方针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二)获资助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心得感言等材料,合理使用教育基金,并根据捐赠方要求,参加在内地或在香港举行的颁奖活动。
附件:
1.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申请表.docx
2.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推荐汇总表.xlsx
3044永利集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