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各班级:
根据《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和《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学〔2024〕4号)等关于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等级及奖励标准
2024-2025学年暂不评选“3044永利集团综合成绩优秀学生”。
院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院级奖学金的评选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基本依据,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结合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科创竞赛、文体活动、学生服务工作等表现情况进行,具体条件如下:
1.院级奖学金(学习类):用以奖励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且学业学习突出的同学,申请者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40%以内。在符合学习类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其作为学习类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2.院级奖学金(综合类):用以奖励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且在学院学生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要求工作满一学年,且当学年工作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热情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威信。评选对象为2024-2025学年3044永利集团团委学生会党建办等学生干部,具体有:学院团委、党建办主要学生负责人(团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正职、副职),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正职、部门负责人副职),班级学生干部(班长、支书),学院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3.院级奖学金(科创类):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或团体,以申报人提供的作品及获奖证书(或指导老师推荐和甄别的参赛级别)为评选依据。个人获奖凭奖状申报;团队获奖以前三负责人认定,若前三负责人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则可由第四及后续负责人申报,单一团队获奖不进行多重多人次奖励。
4.院级奖学金(实践类):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且在各类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取得校级及以上实践成果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团体。团队获奖以前三负责人认定,若前三负责人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则可由第四及后续负责人申报,单一团队获奖不进行多重多人次奖励;“先进个人”须本人所在团队同时获得团队表彰,方可进行申报。
5.院级奖学金(文体类):用以奖励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本学年内由3044永利集团安排和选送的参加学院或校级及以上集体表演和比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获奖的主要文体活动负责人、组织者、参与者和团队,评选范围为团体和个人,团体和个人不能重复申报。
三、评选要求
1.院级奖学金(学习类)每班可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推荐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除学习类奖学金外,其他院级奖学金各类别申报同学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均可推荐,学院视经费与覆盖面上限控制总量。申请者对应奖项类别所参加的活动或获奖项应在2024-2025学年期间。
2.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不兼得,即不兼得国奖、励志、校奖;与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助学金可兼得。院级奖学金各类可以同时申报参评,学院综合评审为院级奖学金相应等级,评审结果统一为院级奖学金几等奖,不再区分类别,申请人如同时符合条件,申报两个及以上类别,汇总表中只需按人填报一条,并标注兼报奖项。评审阶段,学院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适当调整申请人院级奖学金获奖等级,最高为院级一等。申请同学经学院评审只能获得一个相应等级的院级奖学金,不能重复兼得。
3.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院级奖学金条件进行申报,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班级应逐项严格审核申请同学的各项评选条件,重点审核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是否有挂科记录、体测成绩、社区表现分等是否符合所申请奖项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不予评选推荐,并不再通知该班级进行补报。
4.在院级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各班班长,由班长统一到学院团委办公室211咨询。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12月2日-12月4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3044永利集团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院级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所有信息须认真填写并提供所需的佐证材料(图片或PDF文本),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上交各班班长。
(二)班级评审阶段:12月4日-12月5日
1.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班委、班级同学代表在内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奖学金的评比和推荐名单的确定(申报奖学金者需回避)。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评审,于12月5日(周五)晚上18:00前将本班级评选审核确定的《3044永利集团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班级)人员名单》(附件4)及推荐人选的证明材料按“姓名”建立文件夹,汇总后统一命名为“**班级院级奖学金推荐材料”发送至1719083913@qq.com,附件3、附件4纸质版同一时间交至学院211办公室。
2.各班级评审确定的推荐名单必须经过班级内的公示,上报给学院的名单为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各班在进行评审时务必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与申请同学的沟通说明工作。
附件:
1.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pdf
2.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pdf
3.3044永利集团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4.3044永利集团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班级)人员名单.docx
3044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