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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永利集团关于评选2025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0月01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非新生班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3044永利集团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评选2025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名额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奖助标准1500/人,我院可推荐1个名额。

二、评审条件

遵照《3044永利集团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一)必须是具有3044永利集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月生活费用在当地人均生活水平以下。

(三)必须做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做好个人、宿舍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前五名,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五)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六)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困难学生以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学生可给予优先考虑。

、评审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10517:00前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贤銮奖学金进行申请,资助辅导员、学院、学校分别在系统进行审核,学生处对通过三级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报送至贤銮福利基金会。


附件:

 附件1:《3044永利集团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docx


3044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1